我校16名学生获吉林省总工会“吉工·励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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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精神,鼓励品学兼优的困难家庭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根据吉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困难职工子女“吉工·励志”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工会和学生工作处(部)联合开展了“吉工·励志”奖学金评选活动。
  经各学院认真摸底由吉林省各市、州及县(市、区总工会提供的困难职工子女其家庭和本人学习及综合表现,校工会和学生工作处(部)根据《吉林省总工会办公室“吉工·励志”奖学金评选方案(试行)》中提出的评选标准、评选名额、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结合我校奖学金评选标准,评选出我校“吉工·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并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最终省总工会审定,徐嘉璐等16名学生获得 2016—2017学年“吉工·励志”奖学金。(校工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