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讲:胡攀检察官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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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3月 18日下午,法学院在1121教室举办了“法律人大讲堂”第四十八讲,本次邀请的实务导师是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胡攀检察官,报告题目是“刑事公诉业务的新发展”。
  胡攀检察官首先阐述了选题的重要意义。检察机关反贪职能以及反职务犯罪侦查权转隶监察委员会,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产生了重要影响。在此背景下,公诉业务成为检察机关最主要的业务种类,而审判中心主义与司法责任制改革对公诉职能的履行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刑事公诉业务的发展应当引起理论界与实务部门的共同关注。
  接下来,胡攀检察官以一起真实的诈骗案例向同学们展示了刑事公诉业务的完整流程。一方面,通过案例程序卷的展示,他指出每一个诉讼程序开启的条件及相关法律规定,强调了程序公正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通过案例实体证据卷的展示,他提出了诈骗案件中证据的特点以及作为公诉人在审查证据时应当注意的问题。通过胡攀检察官的详细讲述,同学们了解了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如何去把握不同类型犯罪的关键点,激发了同学们对实体法进一步深入学习的兴趣。
  最后,胡攀检察官和同学们分享了自己从事检察工作的感想。(法学院 供稿)